“你看看张三家的孩子学习多自觉”、“你看李四的女朋友/男朋友多照顾人”……我们都讨厌这样的比较:严以待人、损人不利己。以前觉得,我肯定不是个会说出这种话的人:小的时候听着好友的妈妈数落过他很多次,我也很刺耳,于是暗暗发誓,以后不对别人这么说。但最近我对小梁说了,是挺伤人的,话语没过脑子就出来了,说完我就后悔了,这话讲出去又改变不了任何东西。那我为什么要说呢?那你肯定是对他不满、看低他、说这话恶心他?是,也不是。这话即使不说出口,并不代表我心里没有比较。其实掂量的动作早已在心里完成了,讲出来的话只是面上的水花。所以比较是躲不掉的,发出比较的一方(比较方)和作为被比较对象的一方(受比方)其实都该正视比较的存在。现在我反而觉得说出来是对的。这点思考让我对王德峰提到的《金刚经》三句义又多了一点感悟。比较是躲不掉的柏拉图在《斐多》里讲过一个例子:苏格拉底让辛弥亚承认,说两根木棍永远不会“相等”,虽然他在探讨的是此种直觉来自“灵魂”而非经验,但这里“灵魂”也可以说作心里已有的"相等本身"。现实中的木棍再相等,也会差一点,一切的努力都只是在接近那个理想。传为柏拉图的《第七封信》说得也很直白:画出来的任何圆,都不是圆本身。三句义说第一句:如来说“比较”——首先得承认比较就在那里,它就在每个人的心里,都有把尺子的。少时的我就只停在了这一层,“我被比较了”——结论是“我不如别人”——于是受伤。其实想想其他听过的道理,比如人无完人、接纳自己等等,但理论间没联系起来,别人一句话也不可能否定完全的自己,一个点不如人太正常不过了。所以承认这个“实体”的存在是必要的,这面对观念与己不一致甚至矛盾冲突的情况有好处,更乐观也更易于接受后面的两句。比较的两端都不是实体在金刚经的逻辑里,柏拉图的理型论,也就是那个完美圆也要被否掉的。完美圆也是即非圆,"懂事的孩子"也是即非懂事孩子。所谓的标准本身,也没有自性。王教授在婚礼上致词用的“如来说夫妻、即非夫妻、是名夫妻”,他讲到没有哪两个人生来就是夫妻的,总会发现比较的时候跟我们想的那个理想型有差距,所以要马上否掉。我想“有差距”的两端都没有自性,现实里的人和所谓的理想型都不是亘古不变的,“夫妻”按第二句义的意思是“非非夫妻”或“非夫非妻”,这还是蛮有意思的——他/她会成长、会倒退,理想型20岁时要漂亮、30岁时要知性、40岁时要财富和地位、50岁时可能又变回要漂亮了(笑)。三句义的第二句:即非“比较”——否掉比较,更强调的是不要折足于比较,比较的两端不是实体,那么比较本身也没有实体,没有A>B的A和B,“>”本身也没有任何意义。就让比较“充满”生活吧那些亲密关系教学的文章里,会说“不要拿伴侣和别人比”,然后扔给你一堆道理,会伤害自尊、两个人要互爱互助;教育儿女的书籍里,会说“不要把孩子和兄弟姐妹、同学比较”;我们还常听说“人比人,气死人”是最朴素的,对比较的恐惧。三句义的第三句:是名“比较”——现在看,我似乎对这些都能接受,它们本来就充斥在我们的生活里,人这一生,从出生就开始在比了,家庭、身世、成绩、学校、工作等等。我们也无法强迫别人不拿自己作比。要说上面这些例子里更应该想的,其实是怎么沟通和看待,比较方在讲的时候还得注意话语,以后我也尝试着像《非暴力沟通》里的那样,把评判拆成观察、感受、需要、请求,说话过过脑子。受比方也大可不必面对比较如临大敌,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同一句"您比徐公美",邹忌听出了三种动机,即妻偏爱、妾畏惧、客有求。他在听比较时,听到了动机而不是只听到了结论。把比较说出来没什么不好,比过之后,相爱的人还能好好说话、弥补不足,才是为“夫妻”修一点缘分吧。
比较
“你看看张三家的孩子学习多自觉”、“你看李四的女朋友/男朋友多照顾人”……我们都讨厌这样的比较:严以待人、损人不利己。以前觉得,我肯定不是个会说出这种话的人:小的时候听着好友的妈妈数落过他很多次,我也很刺耳,于是暗暗发誓,以后不对别人这么说。但最近我对小梁说了,是挺伤人的,话语没过脑子就出来了,说完我就后悔了,这话讲出去又改变不了任何东西。那我为什么要说呢?
那你肯定是对他不满、看低他、说这话恶心他?
是,也不是。这话即使不说出口,并不代表我心里没有比较。其实掂量的动作早已在心里完成了,讲出来的话只是面上的水花。所以比较是躲不掉的,发出比较的一方(比较方)和作为被比较对象的一方(受比方)其实都该正视比较的存在。
现在我反而觉得说出来是对的。
这点思考让我对王德峰提到的《金刚经》三句义又多了一点感悟。
比较是躲不掉的
柏拉图在《斐多》里讲过一个例子:苏格拉底让辛弥亚承认,说两根木棍永远不会“相等”,虽然他在探讨的是此种直觉来自“灵魂”而非经验,但这里“灵魂”也可以说作心里已有的"相等本身"。现实中的木棍再相等,也会差一点,一切的努力都只是在接近那个理想。传为柏拉图的《第七封信》说得也很直白:画出来的任何圆,都不是圆本身。
三句义说第一句:如来说“比较”——首先得承认比较就在那里,它就在每个人的心里,都有把尺子的。
少时的我就只停在了这一层,“我被比较了”——结论是“我不如别人”——于是受伤。其实想想其他听过的道理,比如人无完人、接纳自己等等,但理论间没联系起来,别人一句话也不可能否定完全的自己,一个点不如人太正常不过了。所以承认这个“实体”的存在是必要的,这面对观念与己不一致甚至矛盾冲突的情况有好处,更乐观也更易于接受后面的两句。
比较的两端都不是实体
在金刚经的逻辑里,柏拉图的理型论,也就是那个完美圆也要被否掉的。完美圆也是即非圆,"懂事的孩子"也是即非懂事孩子。所谓的标准本身,也没有自性。
王教授在婚礼上致词用的“如来说夫妻、即非夫妻、是名夫妻”,他讲到没有哪两个人生来就是夫妻的,总会发现比较的时候跟我们想的那个理想型有差距,所以要马上否掉。我想“有差距”的两端都没有自性,现实里的人和所谓的理想型都不是亘古不变的,“夫妻”按第二句义的意思是“非非夫妻”或“非夫非妻”,这还是蛮有意思的——他/她会成长、会倒退,理想型20岁时要漂亮、30岁时要知性、40岁时要财富和地位、50岁时可能又变回要漂亮了(笑)。
三句义的第二句:即非“比较”——否掉比较,更强调的是不要折足于比较,比较的两端不是实体,那么比较本身也没有实体,没有A>B的A和B,“>”本身也没有任何意义。
就让比较“充满”生活吧
那些亲密关系教学的文章里,会说“不要拿伴侣和别人比”,然后扔给你一堆道理,会伤害自尊、两个人要互爱互助;教育儿女的书籍里,会说“不要把孩子和兄弟姐妹、同学比较”;我们还常听说“人比人,气死人”是最朴素的,对比较的恐惧。
三句义的第三句:是名“比较”——现在看,我似乎对这些都能接受,它们本来就充斥在我们的生活里,人这一生,从出生就开始在比了,家庭、身世、成绩、学校、工作等等。我们也无法强迫别人不拿自己作比。
要说上面这些例子里更应该想的,其实是怎么沟通和看待,比较方在讲的时候还得注意话语,以后我也尝试着像《非暴力沟通》里的那样,把评判拆成观察、感受、需要、请求,说话过过脑子。受比方也大可不必面对比较如临大敌,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同一句"您比徐公美",邹忌听出了三种动机,即妻偏爱、妾畏惧、客有求。他在听比较时,听到了动机而不是只听到了结论。
把比较说出来没什么不好,比过之后,相爱的人还能好好说话、弥补不足,才是为“夫妻”修一点缘分吧。